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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自閉症基金會第十二屆新任董事名單

第十二屆董事任期:110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

 

聘任依據:

本會章程第六條規定本會設董事會,置董事十五人,任期三年,連選得連任。

前項董事至少應有八名為自閉症者家屬,六名為自閉症有關學科專家。董事會應於每屆任期屆滿前半年遴選下屆董事,但連選連任之董事不得少於三分之二,亦不得逾董事總人數五分之四。

 

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自閉症基金會第十二屆新任董事名單:

1.家長(續任) 陳文正

2.家長(續任) 林朝陽

3.家長(續任) 謝台寧

4.家長(續任) 廖秋穗

5.家長(續任) 陳明賢

6.家長(續任) 呂熙莉

7.家長(續任) 范增維

8.家長(新任) 董雯萍

9.專家(續任) 林注進

10.專家(續任) 張正芬

11.專家(續任) 林佳瑾

12.專家(續任) 蔡文哲

13.專家(續任) 徐世勳

14.專家(新任) 倪信章

15.專家(新任) 鳳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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